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密室讲义:开篇

密室讲义:开篇

不记得是哪部小说、哪个角色了,只记得有这么一句话:推理小说是最伟大的通俗小说。对此我深有同感。而若说它究竟出彩在何处,我想,一在情节(Plot),二在诡计(Trick)——诡计更多一些。而在那浩如烟海的诡计中,有那么一类,诞生于黎明之时,长久以来不断为人所津津乐道,散发出格外的光彩——那便是“密室杀人”。从19世纪中叶到如今,这一类诡计经历了漫长的演变,催生了无数令读者拍案叫绝的优秀作品。

福尔摩斯说过,“排除掉所有的不可能,剩下来的一定是真相”。可是,想必对于大多数人而言,列举出所有的“可能性”本身就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,逞论“排除”了。而这种困难,也许就会给阅读的乐趣蒙上一层阴影。因此,本文尝试在博主的阅读基础上,对密室杀人的“可能性”做一个比较全面的介绍,希望可以帮助大家对这类诡计建立起一个较好的认识,同时也对未来的阅读或写作提供一个指导。

为防剧透,文章中不会提及任何具体的作品名称。

何为“密室”?从字面上来说,即是指封闭的房间——这个房间,至少从表面上看,被严密上锁,不存在任何能使凶手轻易进出并且犯案的可能性。当然了,按照事后诸葛亮的逻辑,凶案既已发生,那么凶手必定是拥有某种“突破的手段”;但那手段,若只是胡编乱造敷衍了事,也难以使人信服。

因此,为使文章更有针对性,我们首先要排除一些没有资格的“密室”:

1. 犯人利用暗门密道进出密室并实施犯罪;

2. 犯罪手段涉及到明显的非自然因素,如高智能机器人、魔法、巫术等。

若以更为包容的心态来看,纳入上述两种亦未尝不可(特别是诡计外的部分写得很优秀的);不过,本文的核心,在于探讨诡计,因而诡计外的部分,就留给读者们自己考虑了。

与此同时,出于简化的目的,我们约定凶手是单独作案如果有凶手的话)。

在之后的文章中,我将把密室分为三大类:物理密室心理密室特殊密室,并分别在这之下研究其中的“可能性”。

待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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