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为“密室”?从字面上来说,即是指封闭的房间——这个房间,至少从表面上看,被严密上锁,不存在任何能使凶手轻易进出并且犯案的可能性。当然了,按照事后诸葛亮的逻辑,凶案既已发生,那么凶手必定是拥有某种“突破的手段”;但那手段,若只是胡编乱造、敷衍了事,也难以使人信服。
因此,为使文章更有针对性,我们首先要排除一些没有资格的“密室”:
1. 犯人利用暗门、密道进出密室并实施犯罪;
2. 犯罪手段涉及到明显的非自然因素,如高智能机器人、魔法、巫术等。
若以更为包容的心态来看,纳入上述两种亦未尝不可(特别是诡计外的部分写得很优秀的);不过,本文的核心,在于探讨诡计,因而诡计外的部分,就留给读者们自己考虑了。
与此同时,出于简化的目的,我们约定凶手是单独作案(如果有凶手的话)。